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
关于我们
|
总部要闻
|
通知与公告
|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
政务公开
|
跨境人民币业务
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
|
区域金融运行
|
区域金融稳定
|
金融市场
|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
金融服务
|
办事指南
高级搜索
我的位置:
上海总部
>
跨境人民币业务
>
政策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文章来源:
2021-05-14 17:15:5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的通知.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58845000 传真:021-58845624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