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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示条例施行一周 上海39户企业率先报年报

字号 文章来源: 2014-10-09 16: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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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一周余时间。记者从上海市工商局了解到,虽然是在国庆长假期间,但上海已有39户企业率先在系统上填报了2013年年报,其中16户已完成公示,供公众查阅、监督。

这也意味着,作为上海自贸区试点成功的成熟经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正式在全国复制推广。根据规定,今年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应在今年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通过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点开上海市工商局主页上的“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看到“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抽查检查公示”、“信息公告”等5个选项,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就可以查看该企业对应这5个选项的信息。其中,“企业信用信息”一项还分工商公示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分别由工商部门和企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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