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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分行主要职责

  

  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要职责

  上海总部是总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平台、金融市场运行监测平台、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一部分金融服务与研究开发业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二)根据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等。

  (三)根据总行授权,监督管理银行间市场,跟踪金融市场发展;分析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负责对区域性金融稳定的评估。

  (四)负责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围绕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

  (五)负责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国际金融业务。

  (六)根据总行授权,负责代理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国内金融市场业务。

  (七)根据总行授权,负责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根据总行授权,承担支付结算、反洗钱、金融市场等的执法检查工作。

  (九)根据总行委托,承担部分人民银行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十)根据总行授权,承担有关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根据总行委托,承担部分全国性法律事务、金融法律研究工作;参与金融法治国际交往。根据总行授权,承担12363咨询热线全国管理和全系统金融教育组织协调职责。

  (十二)负责上海总部的人事、党群、会计财务、内审、纪检、巡察工作。

  (十三)负责在上海的人民银行有关机构的管理及相关机构的协调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总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主要职责

  上海市分行承担上海市的人民银行有关业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履行上海市人民银行有关业务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职责。

  (二)负责上海市货币信贷政策的贯彻执行,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相关工作,服务上海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落实宏观审慎管理相关工作,监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落实附加监管,组织实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牵头负责跨境资金流动、非银金融等领域宏观审慎管理。

  (三)监督管理上海市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的衍生品。按职责分工对上海市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实施监管,统筹上海市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

  (四)推动落实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负责上海市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负责上海市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检查等工作。

  (五)监测和评估上海市金融风险,并推动实施处置,维护地区金融稳定,负责上海市存款保险制度组织实施。

  (六)统筹上海市金融业综合统计,落实上海市金融信息共享机制。负责上海市金融统计调查,对上海市经济金融形势、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和金融改革进行分析和研究。开展上海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

  (七)负责上海市金融科技工作,落实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上海市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金融科技应用、金融标准化工作。

  (八)负责上海市人民币发行、流通管理。

  (九)负责上海市支付结算业务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组织管理上海市经理国库工作。

  (十一)承担上海市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上海市涉嫌洗钱等的资金监测,依法开展反洗钱调查。

  (十二)负责上海市征信和信用评级业务并实施监督管理,推动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上海市的相关要求。

  (十三)完成总行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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